BEC最新研究建議業主與租戶合作提升物業節能表現 全港性建築物能耗基準有助檢視能源效益

香港,2019129- 商界環保協會 (“BEC”) 早前分析了香港及其他7個城市[1]的建築物能源效益政策,並於昨日(1月28日)發表題為「投資改善建築物能源效益 — 如何加強香港的政策架構」的報告,向政府提出一系列建議。報告指出,例如透過簽訂「綠色租約」,業主及租戶可更有效及緊密地合作提升建築物的節能表現;而設立公開的全港性建築物能源消耗基準將有助檢視建築物能源表現,是提升能源效益的關鍵。

建築物是香港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來源。根據2016年數字,現有的商業和住宅樓宇分別佔香港電力及氣體能源消耗量的92%和95%,相當於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60%以上。由此可見建築界的能源表現對減碳工作的舉足輕重,報告提出的建議應納入香港的長遠減碳策略。

商界環保協會政策及研究總監吳家穎先生表示:「近年來香港建築物的能源表現進步有限。面對氣候轉變情況嚴峻,香港無可避免地需要以更進取的方式及政策來改善建築物的能源效益。通過在政策上支持提供誘因、加強法規及促進各界別之間的合作等方法,本港的節能工作有助於實現全球和本地的減排目標、改善空氣質素並降低營運成本。」

這項研究主要集中在建築物的電力使用。BEC在研究期間進行了桌面研究及訪問,並曾安排來自香港商界、非政府機構和學術界的代表以及其他專家以工作坊形式進行討論,而報告則就香港的情況列出20項政策建議,涉及7方面,包括資訊/教育、政府政策主導、非財政誘因、財政誘因、綠色金融、建築/電器能源效益標準和綠色租約。在這些建議中,研究團隊認為下列兩方面最具影響力,但容易被忽略 —

1.       為業主與租戶合作提供誘因: 目前在香港,投資改善能源效益對業主和租戶雙方都沒有吸引力,特別是普通辦公室租約一般只有三年,比主要提升能源效益改造工作的回本期為短。再者,租戶在交還單位時要根據條款恢復單位原狀,令投資節能的意願更低。悉尼和紐約市的案例顯示,透過更改及放寬租約條款、在沒有恢復單位原狀條款的情況下提供更長租期、立例要求業主或租戶定期匯報建築物出租範圍的能源表現等措施,都有助提高建築物的能源效益。另外,安裝智能電錶和分戶電錶 (Sub-meter)都有助收集數據作報告和分析之用。

2.       提高建築物數據的透明度,建立能源消基準:在香港,政府只要求物業管理負責人每十年一次呈交能源審核表格以披露中央屋宇裝備裝置的能源使用指數,難以比較不同建築物的能源表現。報告建議對所有現有建築物的公用及出租範圍,以整合及匿名方式實施強制性能源表現數據報告系統,將所有收集的數據應用於建立一套紥實而全面的能源消耗基準,以擴大其實用性。這不僅可以讓業主因應基準數據了解建築物的能源表現,還可以幫助設施管理人員訂立節能目標。

BEC將把報告呈交相關政府部門及商界網絡作政策倡議,期望報告所提出的多項政策建議能獲當局仔細分析,並得到業主、設施管理人、租戶、建築公司、建築師、設計師及金融業等關鍵界別支持。同時,BEC的新項目包括建立建築物能源消耗基準,亦會著力推廣業主與租戶之間的合作。

是次BEC研究由德國阿登納基金會(Konrad Adenauer Stiftung)資助,並獲BEC的能源諮詢小組支持。完整報告已刊載於本會網頁(只限英文版):https://bec.org.hk/resource-centre/publications

 

[1] 7個城市:新加坡,東京,紐約市,悉尼,埃森,北京和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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